债券ETF纳入质押式回购又添新品种。
3月21日,中国结算发布《中国结算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将信用债ETF纳入债券通用回购质押库的标准。
上述通知还对纳入质押式回购的债券ETF的资格标准申请、受理程序、持续期管理以及资格取消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在此前,债券ETF仅有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市场债券ETF和跨市场债券ETF才可作为质押券开展回购交易。
财联社记者获悉,当前已有符合资格的基金公司火速准备材料上报,争取早日获得资格。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信用债ETF正式纳入质押库,投资者可利用基金质押融资,借助资金杠杆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多元投资策略。从市场角度而言,信用债ETE产品纳入质押式回购,有助于支持交易所信用债市场买方建设,进一步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明确五条资质门槛,申请后方可参与试点
中国结算表示,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信用债ETF产品试点开展交易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通知也明确了资格标准申请、受理程序、持续期管理要求等事项,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也列举了可能被取消回购担保品资格的情形。
根据通知显示,信用债ETF申请作为回购担保品开展回购业务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一是持续具备回购担保品资格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但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
二是在基金产品投资运作中,不以基金产品持有的债券开展回购融资交易;
三是投资标的的信用债发行人不少于30家,单一行业(以证监会门类行业分类)债券规模占比不超过30%,单一发行人债券规模占比不超过10%,债券规模按基金资产实际持仓规模计算;
四是基金产品的做市商或流动性服务商家数不少于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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